2005年12月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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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体罚学生家长如何维权
宛枫

    问题案件
    王帅是某学校的学生,一天在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郭某见王帅私自到其他年级场地玩耍,便追过去踢了他一脚,致王帅腿部受伤。后王帅被送到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元。事后,王帅的父亲多次要求学校处理未果,后其代王帅将学校和郭某共同诉至法院索赔。
    
    百姓挑错儿
    本案中,王帅的父亲以学校和郭某为共同被告起诉不妥。学校从事教学活动的法人行为通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职务行为体现,郭某为维护教学管理秩序对学生进行体罚,学校应当对教师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郭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故学校应作为被告。
    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体育老师郭某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郭某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学校在承担责任之后,可根据郭某的过错,在学校内部责令郭某承担部分损失。
    如果可以证实学校已尽到了监管职责,郭某是因教学活动以外的原因实施侵害行为,可由郭某作为被告承担民事责任。